24小时提供全方位服务

机票首页 国内机票 国际机票 留学生机票 往返机票 乘机流程 出行指南 云南景点介绍

 客户至上,诚信为本 天涯海角 近在咫尺----旭日航空
旅行工具箱
 欧美特价

美西北特价 英航特价 东航特价 
加航特价 移民探亲 留学生特价

 机场介绍
·上海虹桥机场介绍 ·昆明巫家坝机场介
·杭州萧山机场介绍 ·西安咸阳机场介绍
·海口美兰机场介绍 ·重庆江北机场介绍
·厦门高崎机场介绍 ·青岛流亭机场介绍
·大连周水子机场介 ·南京禄口机场介绍
·长沙黄花机场介绍 ·武汉天河机场介绍
·沈阳桃仙机场介绍 ·乌鲁木齐地窝铺机
·福州长乐机场介绍 ·桂林两江机场介绍
·贵阳龙洞堡机场介 ·三亚凤凰机场介绍
·济南遥墙机场介绍 ·郑州新郑机场介绍
 航空公司

加拿大航空公司 英国航空公司 法国航空公司
澳洲航空公司 阿联酋航空 港龙航空
美西北 法国航空 泰国航空

当前位置:首页 - 乘机常识 - 航空行李丢失赔付指南
航空行李丢失赔付指南

  正常解决途径

    在抵达地进行行李丢失申报 . 一般在机场都会有所搭乘的航空公司的办事处,如果是在国外,一般也会有代理办事处。申报时需带上机票、身份证、护照等相关票据和证件。提醒乘客注意的是,托运行李在应当到达之日起二十一日后仍未到达的,旅客才有权向承运人提起赔偿请求。

    区分责任方

    如果行李丢失是由于乘客自己的原因造成的,那么航空公司有权利不予赔付。属于旅客责任有以下三种:

    1.没有按时办理登机和行李托运手续(航空公司要求旅客在飞机起飞前30分钟办好登机和行李托运手续)

    2.托运行李中带有违禁物品

    3.托运行李中有贵重物品,比如现金、票据、重要文件等。(航空公司明确规定贵重物品请旅客随身携带)  除此以上三种情况外造成行李丢失的可以认定为航空公司的责任。

    赔付标准不一

    中国航空公司和外国航空公司的赔付标准是不一样的。国内航班的行李赔偿标准为50人民币/公斤。国际航班的行李,有些航空公司,比如中国国有航空公司是按照最低20美元/公斤最高不超过50美元/公斤来进行赔付,具体数额视情况而定。国外航空公司,比如法国航空公司、荷兰航空公司是依照《蒙特利尔公约》进行赔付。具体赔付时则不再按照重量计算损失,每名旅客以1000特别提款权(约1350美元)为限。

    申报过行李价值

    一般行李的托运费是包括在机票中的。但是如果行李中有贵重物品,比如仪器等不宜随身携带必须办理托运时,可以根据自己行李的价值进行报价,然后支付报价的千分之五为托运费(比如报价为一万人民币的行李则需支付50元托运费),如果发生行李丢失的情况,则按照报价进行赔付。

    购买过行李保险

    如果乘客购买了行李保险费则要同时向保险公司索赔,因此,乘客应牢记是购买了哪一家保险公司的行李保险.当纠纷不可避免时,我们希望乘客可以通过以上正常途径解决行李丢失的问题,但是如果与航空公司产生具体纠纷的话,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保障自己的权益。

    投诉

    如果双方分歧过大,通过第一种方案没有办法解决问题,那么乘客可以通过投诉等方式解决。比如说,中国乘客可以向民航总局或者当地的消费者保护协会投诉。当然,如果是单纯的民事争议,上述行政机关或者社团可能会提出一些调解方案,对双方进行协调,但最终能否消除双方分歧,仍存在相当大的不确定性。

    仲裁

    仲裁是一种比较专业、高效的纠纷解决方式,但仲裁需要双方约定。如果在运输合同中没有关于仲裁的约定,那么乘客将无法通过此种途径得到救济。

    诉讼

    不是每一个纠纷都可以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的。航空公司的解决方案可能会与乘客的心理预期相差过大或者是乘客通过其它渠道根本无法得到救济,乘客就会基于不同的理由选择诉讼的方式解决问题。那么此时对于乘客来说,最重要的就是选择如何确定管辖法院,换言之,就是到哪个法院去告的问题。根据公约规定,原告可以选择,向承运人住所地、主要营业地或者订立合同的营业地的法院,或者向目的地点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程序适用案件受理法院的法律。  

    航空行李托运6招保安全

    1.贵重物品随身携带。民航规定在托运行李中夹带贵重物品和重要文件,一旦发生意外或损坏,不能按照贵重物品本身的经济价值进行赔偿,只能将其视为普通托运行李进行赔偿。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1页  1  2  


上一篇: 航空公司对乘机行李的规定
下一篇: 轻松乘机,旅行愉快

                   作者:xuri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版权所有:北京旭日航空旅行网


Baidu
北京旭日航空旅行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07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17号祥业大厦B2
京ICP证07001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070458号
电话:(010)65802357 传真:(010)65013772 邮编:100020